【關愛基金2025】原來長者牙科、癌症藥物都有資助|一文看清

發佈日期:
2025.2.13

關愛基金(Community Care Fund)自成立以來,致力為香港社會上有需要的群體提供多元化的支援。截至2025年,基金已推出多項援助項目,涵蓋醫療、教育、住房等範疇,惠及不同年齡和背景的市民。特別值得關注的是,基金在長者牙科服務和癌症藥物資助方面的貢獻,為有需要的市民提供了實質的幫助。

什麼是關愛基金?

關愛基金(Community Care Fund)自2011年成立,目標是為香港社會上的低收入群體提供額外援助,彌補社會安全網的不足。基金的資助範圍包括:

  • 醫療支援(癌症藥物、長者牙科、醫療裝置)
  • 住房津貼(過渡性房屋、簡約公屋津貼)
  • 教育資助(課後託管、學費補助)
  • 生活支援(殘疾人士特別護理津貼、護老者津貼)

截至2025年,關愛基金已推出超過60個資助計劃,當中長者牙科服務癌症藥物資助最受關注,有助基層市民減輕生活及醫療負擔。

關愛基金幾多歲可以申請?

不同資助計劃的申請資格各有不同:

  • 長者牙科服務:65歲或以上
  • 癌症藥物資助:無年齡限制,但需通過經濟審查
  • 過渡性房屋住戶特別津貼:針對租住過渡性房屋的低收入家庭
  • 其他計劃視乎受惠群體的條件而定

建議查閱關愛基金官方網站或致電相關部門查詢。

如何申請關愛基金?

申請關愛基金的流程如下:

  1. 確認申請資格(可透過政府網站或熱線查詢)
  2. 準備所需文件
    1. 香港身份證
    2. 收入證明(銀行存摺、綜援證明等)
    3. 醫療證明(如適用)
  3. 提交申請
    1. 親身前往政府部門或指定機構遞交申請
    2. 透過醫管局、社會福利署辦理
    3. 部分計劃可由醫生、社工代為申請
  4. 審批與發放
    1. 部分計劃需4-8週審批
    2. 獲批後,款項將直接存入銀行帳戶或以服務形式提供

長者牙科服務資助計劃

隨著年齡增長,許多長者會面臨牙齒缺失、牙周病、蛀牙、咀嚼困難等問題,影響日常飲食與生活質素。然而,牙科治療費用昂貴,基層長者往往因經濟問題而延遲或放棄治療。為了確保長者的口腔健康,關愛基金推出「長者牙科服務資助計劃」,提供免費或資助牙科服務,包括檢查、補牙、脫牙、裝活動假牙等,減輕長者的經濟負擔。

此計劃已幫助超過10萬名長者改善牙齒健康,讓他們能夠安心進食,提高生活質素。符合資格的長者可透過簡單程序申請,享受免費或資助的牙科服務,減少牙痛困擾,重拾健康笑容!

資助內容

合資格長者可享免費或資助牙科服務,包括:

  • 免費口腔檢查
  • 洗牙
  • 補牙
  • 脫牙
  • 活動假牙(全口/局部)
  • 根管治療

申請資格

申請此計劃的長者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1. 符合以下其中一項身份條件:
    • (i) 正接受社會福利署津助的以下服務,並繳付第一或第二級別收費,且非綜援受助人:
      • 綜合家居照顧服務(體弱個案)
      • 改善家居及社區照顧服務
      • 家居支援服務
    •  申請人需透過相關服務機構轉介申請

(ii) 過去連續3個月領取「長者生活津貼」的65歲或以上人士

  • 申請人需透過長者中心、社區中心或直接接受申請的牙科診所轉介
  1. 過去未曾受惠於本計劃,或符合以下條件的第二次申請人:
    • (i) 從未受惠於關愛基金「長者牙科服務資助」
    • (ii) 75歲或以上,且五年前或更早之前曾透過本計劃接受牙科服務(適用於第二次服務申請者)
  2. 未曾受惠於衞生署的「長者牙科外展服務計劃」
  3. 因牙齒問題影響日常進食或患有牙疾,並願意接受本計劃資助的牙科服務
  4. 經參與計劃的牙醫評估後,確定符合鑲配活動假牙及/或其他牙科診療服務的條件(根據香港牙醫學會指引)

申請方法

  • 填寫申請表:申請人必須填妥所有資料親自簽署申請表。如未能提供完整資料,香港牙醫學會及相關機構(包括代理人、承辦商、非政府機構及牙科診所)將無法處理申請。
  • 提交申請表:每位申請人只可遞交一份申請表,並須確保填寫資料準確無誤。如重複提交或在提交後修改資料,可能導致申請延遲,影響牙科服務的安排。
  • 特殊安排:如申請人為精神上無行為能力人士,可由法定監護人(根據《精神健康條例》(香港法例第136章)獲委任)或其親屬聯絡香港牙醫學會,以安排特別申請程序。

目前,「長者牙科服務資助」計劃透過全港約200間地區服務單位,包括長者中心、社區中心指定牙科診所,受理申請並為合資格長者安排首次牙科診期,確保他們能及時獲得所需牙科服務。

癌症藥物資助計劃

癌症治療費用昂貴,對許多家庭而言是一項沉重的經濟壓力。關愛基金的「癌症藥物資助計劃」,旨在為有經濟困難的病人提供資助,使他們能夠獲得必要的治療,提高存活率與生活質素。

此計劃覆蓋多種標靶治療藥物、免疫治療藥物及特定抗癌藥物,包括用於乳癌、肺癌、肝癌、淋巴癌、白血病等多種癌症的昂貴自費藥物。病人只需符合公立醫院病人身份並通過經濟審查,即可獲得全額或部分資助

關愛基金希望透過此計劃,讓癌症病人能專注於治療,無需為藥費而憂心。

涵蓋藥物

關愛基金資助多種昂貴癌症藥物,其中首階段計劃涵蓋以下自費藥物

藥物名稱適用癌症類別指定臨床適應症
阿貝西利 (Abemaciclib)乳癌與芳香酶抑制劑組合使用,治療雌激素受體呈陽性、人類表皮生長因子受體 2 型呈陰性的局部晚期或轉移性乳腺癌
阿比特龍 (Abiraterone)前列腺癌治療藥物或手術去勢抗性的轉移性前列腺癌患者,且不適合接受多西紫杉醇(Docetaxel)治療
阿可替尼 (Acalabrutinib)淋巴癌用於治療復發或難治性被套細胞淋巴瘤的成人患者
阿替利組單抗 (Atezolizumab)肺癌治療EGFR基因變異陰性及ALK陰性的轉移性非小細胞肺癌(NSCLC)
阿替利組單抗 + 貝伐珠單抗 (Atezolizumab and Bevacizumab)肝癌用於治療未曾接受全身性療程且晚期或無法切除的肝細胞癌(HCC)患者
貝伐珠單抗 (Bevacizumab)大腸直腸癌第一線治療,配合化療用於RAS突變型或RAS野生型之轉移性大腸直腸癌患者
布格替尼 (Brigatinib)肺癌治療克唑替尼治療無效的ALK陽性晚期非小細胞肺癌患者
達拉非尼 + 曲莫替尼 (Dabrafenib and Trametinib)皮膚癌作術後輔助治療,用於完全切除腫瘤的BRAF V600突變黑色素瘤成人患者
達雷木單抗 + 硼替佐米 (Daratumumab and Bortezomib)多發性骨髓瘤與沙利度胺和地塞米松併用,治療符合自體幹細胞移植條件的新診斷患者
度伐人單抗 (Durvalumab)肺癌治療無法手術切除的第三期非小細胞肺癌,且癌細胞PD-L1表達≥1%
奧加米星吉妥組單抗 (Gemtuzumab Ozogamicin)白血病治療15歲及以上、原發性CD33型陽性的急性骨髓性白血病患者
尼伏人單抗 (Nivolumab)肺癌、皮膚癌、頭頸癌作為單一治療或與其他藥物聯合使用,適用於多種癌症類型
奧希替尼 (Osimertinib)肺癌第一線治療EGFR突變陽性並伴有中樞神經系統轉移的非小細胞肺癌患者
鹽酸多柔比星脂質體 (Pegylated Liposomal Doxorubicin)卵巢癌用於鉑化合物無效後的第二線或後續鉑化合物抗藥的卵巢癌治療
匹博利組單抗 (Pembrolizumab)肺癌、膀胱癌、淋巴癌針對PD-L1陽性腫瘤、轉移性肺癌、局部晚期泌尿道上皮癌等
曲妥珠單抗 (Trastuzumab)胃癌配合化療用於HER2過度表達的轉移性胃腺癌患者

申請資格

  • 公立醫院癌症病人
  • 經醫院管理局評估有需要
  • 符合經濟審查標準

資助金額

  • 全額津貼或部分資助
  • 病人財務狀況決定資助比率

申請方法

  • 由醫管局醫生轉介
  • 醫院管理局查詢電話:2300 6555

嚴重殘疾人士特別護理津貼

為了減輕嚴重殘疾人士及其家庭的經濟壓力,關愛基金推出「嚴重殘疾人士特別護理津貼」,提供額外財政支援,確保受惠者獲得適切的照顧,提升生活質素。

政府於2023年10月1日正式將該計劃納入恆常資助,進一步保障嚴重殘疾人士的日常護理需求,涵蓋個人衛生、日常起居及醫療護理等方面,減輕家庭照顧者的負擔,確保他們能夠獲得持續而穩定的支援。

每月津貼金額最高可達港幣$2,500

  • 每月津貼約為 $1,250 – $2,500(具體金額視乎殘疾程度及家庭經濟狀況)

申請資格

  • 60歲以下正領取高額傷殘津貼人士;及
  • 符合津貼計劃的每月家庭入息規定,而資產不設限制;及
  • 在社區居住,即沒有在受政府資助的院舍(包括津助/合約院舍及參與不同買位計劃院舍的資助宿位)或醫院管理局轄下所有的公立醫院及機構接受住院照顧,或在教育局轄下的特殊學校寄宿。

每月家庭入息限額及津貼金額

住戶人數每月入息限額每月津貼金額
1$22,000$2,500
$27,500$1,875
$33,000$1,250
2$31,700$2,500
$39,700$1,875
$47,600$1,250
3$39,600$2,500
$49,500$1,875
$59,400$1,250
4$50,000$2,500
$62,500$1,875
$75,000$1,250
5$62,100$2,500
$77,700$1,875
$93,200$1,250
6或以上$68,500$2,500
$85,700$1,875
$102,800$1,250

申請方法

  1. 符合資格人士可申請此津貼。如申請人未滿18歲經醫生證明不適宜作出聲明,應由社署核准的父母、監護人或受委人代為申請。
  2. 申請人/監護人/受委人可選擇郵寄、親身遞交或透過網上表格提交申請,並須附上以下文件(毋須提交入息證明):
    1. 申請人身份證明文件副本
    2. 監護人/受委人身份證明文件副本(如適用)
  3. 申請地址:社會福利署照顧者津貼組

遷出工廈非法住處的搬遷津貼

由於工業大廈原本並非設計為居住用途,因此政府近年來加強執法,清拆非法住用的單位。為了幫助受影響住戶順利遷出並安置在合適的居所,關愛基金提供「遷出工廈非法住處的搬遷津貼」,讓居民有足夠的經濟資源應對搬遷費用。

津貼金額

住戶人數每月津貼金額
1人$6,444
2至3人$10,848
4人或以上$15,270

申請資格

  1. 身份要求:申請人及其家庭成員必須持有香港身份證或出生證明書。如只有未成年子女為香港居民,則需由同住的成年父母或合法監護人代表申請。該監護人不會計入住戶人數以計算入息及津貼金額。
  2. 居住要求:申請人及其家庭成員必須居住於已接獲屋宇署法定命令的工廈非法住處,且該住處未曾有住戶獲發本津貼(如該處曾有住戶獲發津貼,新遷入者將不符合資格)。
  3. 居住時間:申請人及家庭成員必須在屋宇署發出法定命令當日或之前已居於該處,並於提交申請時仍居於相關工廈非法住處內。
  4. 首次申請:申請人及其家庭成員未曾獲發本津貼。

家庭入息限額

家庭人數入息限額
1人$10,000
2人$17,550
3人$30,000
4人$37,500
5人$36,450
6人或以上$38,100

申請方法

申請人須填妥申請表及指定聲明,並連同以下文件,以書函、傳真或電郵方式提交申請:

  1. 申請人及所有家庭成員的香港身份證或出生證明書副本
  2. 證明申請人與其香港居民家庭成員關係的文件
  3. 過去三個月的入息證明(如適用)
  4. 屋宇署法定命令的工廈非法住處租住證明

提交後,屋宇署將發出收取便條,確認已完成首階段申請程序。

過渡性房屋住戶特別津貼試驗計劃

由於香港房屋供應緊張,不少低收入家庭只能租住過渡性房屋,等待合適的公共房屋分配。為了減輕這類家庭的租金及日常開支負擔,關愛基金推出「過渡性房屋住戶特別津貼試驗計劃」,為符合條件的住戶提供財政援助。

津貼金額

將入住/已入住「資助計劃」下位於新界及離島的過渡性房屋項目的住戶:

(新界(包括屯門、元朗、天水圍、上水、粉嶺及大埔)及離島(不包括東涌)。)

住戶人數特別津貼金額
1人$3,650
2人$5,450
3人$7,100
4人$8,450
5人$9,700
6人或以上$11,550

將入住/已入住「資助計劃」下位於市區及擴展市區的過渡性房屋項目的住戶:

市區(包括港島及九龍)以及擴展市區(包括東涌、沙田、馬鞍山、將軍澳、荃灣、葵涌及青衣)。

住戶人數特別津貼金額
1人$1,800
2人$2,700
3人$3,550
4人$4,200
5人$4,850
6人或以上$5,750

申請資格

  1. 申請人及其同住家庭成員必須為「資助計劃」下過渡性房屋項目的住戶
  2. 申請人及其所有同住家庭成員的姓名及人數,須與「資助計劃」下的過渡性房屋申請資料一致。
  3. 申請人必須於2023年6月16日或之後遷入過渡性房屋單位,方可申請「試驗計劃」。

申請方法

  1. 申請表格領取:符合資格的住戶可在試驗計劃推行期間,透過房屋局網站下載申請表,或向入住的過渡性房屋營運機構索取。
  2. 提交申請:申請人應在與營運機構簽訂租約/協議後,盡快提交特別津貼申請。填妥的申請表可郵寄或直接交回營運機構,以便核實及審批。
  3. 申請寬限期:考慮到部分住戶可能因搬遷而延誤申請,計劃設有3個月申請寬限期,合資格住戶可在入住過渡性房屋後3個月內提出申請,逾期申請將不獲受理。

其他現正 / 即將推行的關愛基金援助項目

  1. 醫療援助項目首階段計劃 (查詢電話:2300 6555)
  2. 為因屋宇署執法行動而須遷出工業大廈非法住用處所住戶提供的搬遷津貼 (查詢電話:2626 1616)
  3. 長者牙科服務資助項目(查詢電話:2525 8198)
  4. 資助合資格病人購買價錢極度昂貴的藥物(包括用以治療不常見疾病的藥物) (查詢電話:2300 6555)
  5. 資助合資格的公立醫院病人購買指定的用於介入程序及在體內設置的醫療裝置 (查詢電話:2300 6555)
  6. 資助改建校舍作「過渡性社會房屋」試驗計劃-樂善堂小學 (查詢電話: 2272 9888 / 2382 1576)
  7. 資助翻新香港鐵路有限公司物業策誠軒作「暫租住屋」過渡性房屋計劃 (查詢電話: 8103 0330)
  8. 資助設計、購買及興建預製組合屋試驗計劃以助推行「組合社會房屋計劃–欽州街項目」 (查詢電話: 3596 7128)
  9. 資助設計、購買及興建預製組合屋計劃以助推行「組合社會房屋計劃- 英華街項目」 (查詢電話: 2713 9165 / 2725 3165)
  10. 資助使用酒店和賓館房間作為過渡性房屋的先導計劃 (查詢電話: 3579 5549)
  11. 過渡性房屋住戶特別津貼試驗計劃 (查詢電話: 3579 5549)
  12. 「社區客廳試行計劃」- 深水埗社區客廳項目 (查詢電話: 3422 3090)
  13. 「社區客廳試行計劃」- 紅磡社區客廳項目 (查詢電話: 3422 3090)
  14. 「社區客廳試行計劃」-土瓜灣社區客廳項目 (查詢電話: 3422 3090)
  15. 「社區客廳試行計劃」-南昌社區客廳項目 (查詢電話: 3422 3090)
  16. 「有勞參與」-「鼓勵綜合社會保障援助計劃殘疾受助人就業津貼」試驗計劃 (查詢電話: 3422 3090)
  17. 在校課後託管服務計劃(擴展計劃) (查詢電話: 3422 3090)
  18. 「簡約公屋」住戶特別津貼試驗計劃 (查詢電話: 3464 0811)
  19. 贍養費調解試行計劃 (查詢電話:2561 9229)

已獲納入政府恆常資助╱已完成的關愛基金援助項目

  1. 醫療援助項目第二階段計劃
    (已於2012年9月獲納入政府恆常資助)
  2. 資助非在學少數族裔及內地新來港定居人士報考語文考試
    (已於2013年9月獲納入政府恆常資助)
  3. 為非在學少數族裔及內地新來港定居人士提供語文課程津貼
    (已於2013年9月獲納入政府恆常資助)
  4. 為領取綜合社會保障援助的租者置其屋住戶提供津貼
    (已於2014年4月獲納入政府恆常資助)
  5. 在校午膳津貼
    (已於2014年9月獲納入政府恆常資助)
  6. 加強學生資助計劃下「學校書簿津貼計劃」的定額津貼
    (已於2014年9月獲納入政府恆常資助)
  7. 加強對就讀副學位以下程度課程的清貧學生的資助
    (已於2014年9月獲納入政府恆常資助)
  8. 為輪候資助學前康復服務的兒童提供學習訓練津貼
    (已於2014年10月獲納入政府恆常資助)
  9. 為嚴重肢體傷殘人士提供租用輔助呼吸醫療儀器的特别津貼
    (已於2014年11月獲納入政府恆常資助)
  10. 為嚴重肢體傷殘人士提供購買與輔助呼吸醫療儀器相關的醫療消耗品的特別津貼
    (已於2014年11月獲納入政府恆常資助)
  11. 為特殊學校清貧學生提供額外交通津貼
    (已於2015年9月獲納入政府恆常資助)
  12. 向普通學校撥款以安排特殊教育需要統籌主任試驗計劃
    (已於2017年9月獲納入政府恆常資助)
  13. 智友醫社同行計劃
    (已於2019年2月獲納入政府恆常資助)
  14. 資助持有非本地學歷人士進行學歷評估
    (已於2020年9月獲納入政府恆常資助 )
  15. 放寬「課餘託管收費減免計劃」下低收入家庭入息上限及增加減免名額試驗計劃
    (已於2020年10月獲納入政府恆常資助)
  16. 提高在綜合社會保障援助計劃下殘疾受助人的豁免計算入息上限試驗計劃
    (已於2021年2月獲納入政府恆常資助)
  17. 為低收入家庭的永久造口人士提供購買醫療消耗品特別津貼試驗計劃
    (已於2021年3月獲納入政府恆常資助)
  18. 為清貧大學生提供「院校宿舍津貼」
    (已於2021年9月獲納入政府恆常資助)
  19. 增加「專上學生資助計劃」下的學習開支助學金
    (已於2021年9月獲納入政府恆常資助)
  20. 增加就讀專上課程有特殊教育需要及經濟需要學生的學習開支助學金
    (已於2021年9月獲納入政府恆常資助)
  21. 支援身體機能有輕度缺損的長者試驗計劃
    (已於2023年1月獲納入政府恆常資助)
  22. 為低收入的殘疾人士照顧者提供生活津貼試驗計劃
    (已於2023年10月獲納入政府恆常資助)
  23. 為低收入家庭護老者提供生活津貼試驗計劃
    (已於2023年10月獲納入政府恆常資助)
  24. 為嚴重殘疾人士提供特別護理津貼
    (已於2023年10月獲納入政府恆常資助)
  25. 為獲聘於有薪工作的高額傷殘津貼領取者提供津貼以聘請照顧者試驗計劃
    (已於2023年10月獲納入政府恆常資助)
  26. 為租住私人樓宇的低收入長者提供津貼
    (已於2013年4月完成)
  27. 校本基金(境外學習活動)
    (已於2014年6月完成)
  28. 為居住環境惡劣的低收入人士提供津貼
    (已於2014年7月完成)
  29. 為輪候綜合家居照顧服務(普通個案)的長者提供家居清潔及陪診服務津貼
    (已於2014年12月完成)
  30. 課餘託管試驗計劃
    (已於2016年7月完成)
  31. 「低收入在職家庭津貼計劃」實施前為「學校書簿津貼計劃」下獲全額津貼的學生提供一次過特別津貼
    (已於2016年7月完成)
  32. 非公屋、非綜援的低收入住戶一次過生活津貼 (三度推出)
    (分別於2014年12月、2015年12月及2016年12月完成)
  33. 進一步鼓勵「自力更生綜合就業援助計劃」綜援受助人就業的獎勵計劃
    (已於2017年3月完成)
  34. 向幼稚園學生提供一次過就學開支津貼
    (已於2017年8月完成)
  35. 子宮頸癌疫苗注射先導計劃
    (已於2020年10月完成)
  36. 資助合資格低收入婦女接受子宮頸癌篩查及預防教育先導計劃
    (已於2020年12月完成)
  37. 「社會房屋共享計劃」受惠人搬遷津貼試驗計劃
    (已於2020年12月完成)
  38. 為租住私人樓宇的綜合社會保障援助住戶提供津貼
    (已於2021年4月完成)
  39. 資助清貧中小學生購買流動電腦裝置以實踐電子學習
    (已於2021年8月完成)
  40. 數碼地面電視援助計劃
    (已於2021年9月完成)
  41. 為舊樓業主立案法團提供津貼
    (已於2021年9月完成)
  42. 低收入家庭的新來港定居成員一次過津貼計劃
    (已於2022年3月完成)
  43. 非公屋、非綜援的低收入住戶一次過生活津貼 (2020年)
    (已於2022年3月完成)
  44. 非公屋、非綜援的低收入住戶一次過生活津貼 (2021年)
    (已於2022年3月完成)
  45. 為低收入劏房住戶改善家居援助計劃
    (已於2022年5月完成)
  46. 向本地確診2019冠狀病毒病患者發放一筆過恩恤現金津貼
    (已於2023年2月完成)
  47. 資助設計、購買及興建預製組合屋試驗計劃以助推行「組合社會房屋計劃–南昌街項目」
    (已於2023年第3季完成)
  48. 資助設計、購買及興建預製組合屋計劃以助推行「組合社會房屋計劃-宋皇臺道與土瓜灣道交界項目」
    (已於2023年12月完成)
  49. 支援在公立醫院接受治療後離院的長者試驗計劃
    (已於2024年1月完成)
  50. 在校課後託管服務計劃
    (已於2024年8月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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